热点追踪--环境保护厅(2)


来源:雷火官方网站
发布时间:2024-03-14 15:34:28

  调查情况:成都市环保局进行了调查处理。经查,投诉情况基本属实。投诉所反映的污染事发地位于成都市新都区龙桥镇渭水村。执法人员走访当地群众得知,当地环卫工人为图方便时有就地焚烧垃圾的现象存在。对于反映的家具厂焚烧废弃物和行为,执法人员与投诉人取得联系后,投诉人称该现象主要发生在龙桥镇渭水社区的可兴大道段,但没办法提供具体的企业,现场调查时未发现焚烧现象,有少量焚烧痕迹,无法判断焚烧物为企业固态废料还是生活垃圾。

  处理及整改情况:成都市环保局采取以下处理解决措施:一是将相应情况告知当地龙桥镇政府,要求镇政府严格环卫监管,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二是责成新都区环保局加强对辖区内家具企业的环境监管,如有焚烧废弃物行为坚决依法查处。

  (二)成都听众曾先生投诉“成都市土桥金府石材市场违规加工石材,噪音大、粉尘大,水沟里排出的水全是灰尘浆”问题。

  调查情况:成都市金牛区环保局进行了调查处理。经查,投诉情况不属实。2009年以前,金府石材市场产生的石材加工废水均排入附近的五斗渠。为了改善周围环境,金牛区人民政府于2009年修建了一座污水处理站,专门对周边石材加工废水进行集中处理,近三年来该处理设施运行正常,未发现有违法排污行为。

  此外,金府石材市场的拆迁改造早已列入成都市市政规划范围,目前正处于逐步推进过程中,周边群众也将得到拆迁安置,其中当地政府与部分群众对拆迁安置的具体实际的要求还没有完全达成一致意见。

  8月9日下午,金牛区环境监察执法人员与举报人取得联系,告知了该石材城废水集中处理的有关情况,并就噪声扰民问题要求举报人配合在其住所进行噪声敏感点监测,以便对噪声超标排放单位做查处,但举报人不予配合,表示不愿接受噪声敏感点监测,导致执法人没办法掌握排污企业的监测数据并判断企业是否存在超标排放。

  处理及整改情况:根据调查事实,金牛区环保局采取了以下措施:针对该投诉人反映的问题,进一步强化对金府石材市场的环境监管,严格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确保群众的环境权益不受侵害。

  (三)成都听众晏女士投诉“成都市一环路南四段22号的武候快餐谭包子,违规排放污水”问题。

  调查情况:成都市武侯区环保局进行了调查处理。经查,投诉情况属实。武候快餐谭包子位于成都市一环路南四段22号,该店在楼道口搭建洗菜、洗碗台,违规排放污水,严重污染环境。

  处理及整改情况:武侯区环保局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与浆洗街道办事处联合对该店进行政策、法规宣传,并要求立即对其生活废水排放污染环境的行为进行整改,保证所排废水经初步净化后进入市政管网进行处理。目前,该店乱排污水、生活废水的行为已经整改。二是针对该店在楼道口搭建洗菜、洗碗台的行为,协调城管部门要求对其依法作出进一步的处理。8月28日,浆洗街道城管执法中队再次责令店方负责人无条件拆除,店方负责人承诺于近期拆除。8月31日,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协同浆洗街道城管执法人员督促店方负责人履行承诺,经浆洗街道城管执法人员及与投诉人确认,该店于9月1日停止营业,并承诺不再经营。

  (四)德阳听众李先生投诉“德阳市麓峰社区内的货车停车场,噪音和柴油尾气污染严重”问题。

  调查情况:罗江县环保局执法大队会同罗江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了调查处理。经查,投诉情况属实。投诉所反映的停车场名为万安镇停车场,位于罗江县麓峰社区居委会内,由居委会将停车场承包给私人从事经营活动,但承包人并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经营许可证。

  处理及整改情况:由于无证经营不在环保管辖职权范围之内,罗江县环保局已建议由工商管理部门对该停车场依法进行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条第三款、第十九条、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十五条之规定,机动车噪音应由当地公安部门进行监管,不属于环保监管范围。罗江县环保局已于8月7日以罗环函〔2012〕19号将该件移送罗江县公安局进行依法处理。罗江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执法人员要求社区对承包人加强管理,控制车辆出入的时间,并将车辆出入时间制作成标志牌对外悬挂。同时与万安镇政府取得联系,请政府加强对社区环境安全的管理,并就此次投诉与社区及居民进行沟通协调。

  (五)德阳听众黄先生投诉“什邡市竹溪公园门口批发菜品市场通宵营业,噪音污染严重”问题。

  调查情况:德阳什邡市环保局进行了调查处理。经查,投诉情况属实。投诉中涉及的批发菜品市场位于什邡市蓥峰南路218号,全称是“什邡市互惠发展有限公司(竹溪市场)”。该公司2002年以前属于工商部门下属机构,2009年进行了拍卖改制,由公司出资3000余万元购买了土地产权和经营权。“竹溪市场”主要从事水果批发和蔬菜的夜市交易,24小时开放,交易时间主要集中在凌晨0点到3点左右。主要噪声来源是人的叫卖声和机动车的轰鸣声。

  处理及整改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一条之规定,市场噪声声源主要属于“社会生活噪声”范畴。什邡市环保局就此次投诉反映的情况向市政府汇报,并于8月9日分别以什环移字[2012]第01号、什环移字[2012]第02号将该件移送什邡市城乡环境综合管理局、什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依法处理。

  (六)德阳听众郑先生投诉“德阳市中江县的木材加工厂,气味大、灰尘大,污染空气,影响生活”问题。

  调查情况:德阳市中江县环保局进行了调查处理。经查,投诉情况属实。投诉所反映的木材加工厂位于中江县杰兴镇一大队五队,全名中江县精诚木材加工厂,建有一台锅炉,用木屑作燃料,未安装除尘装置。投诉人反映的粉尘污染,一是由于锅炉未安装除尘装置,外排尾气中粉尘较多。二是该厂原材料露天堆放,场地木屑以及灰尘未清扫,细小的木质颗粒容易被大风扬起。

  处理及整改情况:鉴于以上事实,德阳市中江县环保局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责令该厂限期整改,安装锅炉除尘装置,锅炉改用天然气作原料,原材料堆放处做好遮盖。二是责令该厂做好场内清洁,防止扬尘。三是责成德阳市中江县环保局局对该厂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促。目前,锅炉已安装了除尘装置并改用天然气作燃料,厂内灰尘明显减少;原材料堆放处加盖了顶棚;厂内清洁已改善,采取集中清理方式收集场地灰尘及木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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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新都听众寇先生投诉“成都市新都区家具厂大量焚烧废弃物,及当地环卫工人焚烧垃圾致空气污染严重”问题。

  调查情况:成都市环保局进行了调查处理。经查,投诉情况基本属实。投诉所反映的污染事发地位于成都市新都区龙桥镇渭水村。执法人员走访当地群众得知,当地环卫工人为图方便时有就地焚烧垃圾的现象存在。对于反映的家具厂焚烧废弃物和行为,执法人员与投诉人取得联系后,投诉人称该现象主要发生在龙桥镇渭水社区的可兴大道段,但无法提供具体的企业,现场调查时未发现焚烧现象,有少量焚烧痕迹,无法判断焚烧物为企业固体废物还是生活垃圾。

  处理及整改情况:成都市环保局采取以下处理措施:一是将相应情况告知当地龙桥镇政府,要求镇政府严格环卫监管,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二是责成新都区环保局加强对辖区内家具企业的环境监管,如有焚烧废弃物行为坚决依法查处。

  (二)成都听众曾先生投诉“成都市土桥金府石材市场违规加工石材,噪音大、粉尘大,水沟里排出的水全是灰尘浆”问题。

  调查情况:成都市金牛区环保局进行了调查处理。经查,投诉情况不属实。2009年以前,金府石材市场产生的石材加工废水均排入附近的五斗渠。为了改善周围环境,金牛区人民政府于2009年修建了一座污水处理站,专门对周边石材加工废水进行集中处理,近三年来该处理设施运行正常,未发现有违法排污行为。

  此外,金府石材市场的拆迁改造早已列入成都市市政规划范围,目前正处于逐步推进过程中,周边群众也将得到拆迁安置,其中当地政府与部分群众对拆迁安置的具体要求还没有完全达成一致意见。

  8月9日下午,金牛区环境监察执法人员与举报人取得联系,告知了该石材城废水集中处理的有关情况,并就噪声扰民问题要求举报人配合在其住所进行噪声敏感点监测,以便对噪声超标排放单位进行查处,但举报人不予配合,表示不愿接受噪声敏感点监测,导致执法人员没办法掌握排污企业的监测数据并判断企业是不是真的存在超标排放。

  处理及整改情况:根据调查事实,金牛区环保局采取了以下措施:针对该投诉人反映的问题,进一步强化对金府石材市场的环境监管,严格查处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确保群众的环境权益不受侵害。

  (三)成都听众晏女士投诉“成都市一环路南四段22号的武候快餐谭包子,违规排放污水”问题。

  调查情况:成都市武侯区环保局进行了调查处理。经查,投诉情况属实。武候快餐谭包子位于成都市一环路南四段22号,该店在楼道口搭建洗菜、洗碗台,违规排放污水,严重对环境造成污染。

  处理及整改情况:武侯区环保局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与浆洗街道办事处联合对该店进行政策、法规宣传,并要求立即对其生活废水排放污染环境的行为进行整改,保证所排废水经初步净化后进入市政管网做处理。目前,该店乱排污水、生活废水的行为已经整改。二是针对该店在楼道口搭建洗菜、洗碗台的行为,协调城管部门要求对其依法作出进一步的处理。8月28日,浆洗街道城管执法中队再次责令店方负责人无条件拆除,店方负责人承诺于近期拆除。8月31日,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协同浆洗街道城管执法人员督促店方负责人履行承诺,经浆洗街道城管执法人员及与投诉人确认,该店于9月1日停止营业,并承诺不再经营。

  (四)德阳听众李先生投诉“德阳市麓峰社区内的货车停车场,噪音和柴油尾气污染严重”问题。

  调查情况:罗江县环保局执法大队会同罗江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了调查处理。经查,投诉情况属实。投诉所反映的停车场名为万安镇停车场,位于罗江县麓峰社区居委会内,由居委会将停车场承包给私人从事经营活动,但承包人并未按照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办理经营许可证。

  处理及整改情况:由于无证经营不在环保管辖职权范围以内,罗江县环保局已建议由工商管理部门对该停车场依法做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条第三款、第十九条、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十五条之规定,机动车噪音应由当地公安部门进行监管,不属于环保监管范围。罗江县环保局已于8月7日以罗环函〔2012〕19号将该件移送罗江县公安局进行依法处置。罗江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执法人员要求社区对承包人加强管理,控制车辆出入的时间,并将车辆出入时间制作成标志牌对外悬挂。同时与万安镇政府取得联系,请政府加强对社区环境安全的管理,并就此次投诉与社区及居民做沟通协调。

  (五)德阳听众黄先生投诉“什邡市竹溪公园门口批发菜品市场通宵营业,噪音污染严重”问题。

  调查情况:德阳什邡市环保局进行了调查处理。经查,投诉情况属实。投诉中涉及的批发菜品市场位于什邡市蓥峰南路218号,全称是“什邡市互惠发展有限公司(竹溪市场)”。该公司2002年以前属于工商部门下属机构,2009年进行了拍卖改制,由公司出资3000余万元购买了土地产权和经营权。“竹溪市场”主要是做水果批发和蔬菜的夜市交易,24小时开放,交易时间大多分布在在凌晨0点到3点左右。主要噪声来源是人的叫卖声和机动车的轰鸣声。

  处理及整改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一条之规定,市场噪声声源主要属于“社会生活噪声”范畴。什邡市环保局就此次投诉反映的情况向市政府汇报,并于8月9日分别以什环移字[2012]第01号、什环移字[2012]第02号将该件移送什邡市城乡环境综合管理局、什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依法处理。

  (六)德阳听众郑先生投诉“德阳市中江县的木材加工厂,气味大、灰尘大,污染空气,影响生活”问题。

  调查情况:德阳市中江县环保局进行了调查处理。经查,投诉情况属实。投诉所反映的木材加工厂位于中江县杰兴镇一大队五队,全名中江县精诚木材加工厂,建有一台锅炉,用木屑作燃料,未安装除尘装置。投诉人反映的粉尘污染,一是由于锅炉未安装除尘装置,外排尾气中粉尘较多。二是该厂原材料露天堆放,场地木屑以及灰尘未清扫,细小的木质颗粒容易被大风扬起。

  处理及整改情况:鉴于以上事实,德阳市中江县环保局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责令该厂限期整改,安装锅炉除尘装置,锅炉改用天然气作原料,原材料堆放处做好遮盖。二是责令该厂做好场内清洁,防止扬尘。三是责成德阳市中江县环保局局对该厂整改落实情况做跟踪督促。目前,锅炉已安装了除尘装置并改用天然气作燃料,厂内灰尘明显减少;原材料堆放处加盖了顶棚;厂内清洁已改善,采取集中清理方式收集场地灰尘及木屑。